经营环境是指市场主体在进入、生产经营和退出过程中所涉及的政府环境、市场环境、法律环境、人文环境等相关外部因素和条件的总和。 今天文学范小编就给大家带来了本市的营商环境汇报【三篇】,一起来学习一下吧!
第一篇: 本市的营商环境汇报
今年以来,为深入推动营商环境建设,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优化服务,提升县建设局良好社会形象,县建设局围绕“提升服务理念、优化服务环境、创新服务措施、提高服务水平”的总体要求,以实行人性化特色服务、提高服务质量和行风建设水平为目标,简化办事环节、提高审批效率、提升服务效能、严格工作纪律、建立监督管理长效机制开展各项工作,努力建设高素质的住建管理队伍。
(一)提快项目落地难。结合县情,依法依规,对工业项目的审批实行程度地并联办理,减少环节,缩短时限,“一站式”服务,对工业项目的审批实行双向催办制度。住建局审批大厅指导催促建设单位及时提供相关材料,督导催促内部股室加快审批。并为之开通专门审批通道,即绿色通道。
(二)提高服务效率。认真梳理对外服务的工作流程,制定更加科学、严谨、规范、合理的办事项目工作流程,严格审批流程管理,限度地减少办事环节,提高工作效率,倡导高效服务。坚持落实一次性告知制,注重信息反馈。
(三)提高窗口质量、信息透明度。大力推行政务公开,提高工作透明度。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公开办事制度、办事程序、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办事结果、监督电话。要建立健全投诉处理和反馈机制,为服务对象反映情况提供方便。
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公布投诉电话,接受社会监督。采取在窗口公布投诉电话、填写征求意见卡以及开展社会评议等形式加强对窗口工作人员的监督。
建立健全了信息公开制度,我局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制度,做好依申请的信息公开工作,敏感问题和无把握问题,做好审核把关工作,避免了过多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四)关注执法行为。执法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廉洁几率。坚持公私分明、崇廉拒腐、干净做事,维护群众利益,不得从事违反廉洁纪律的活动。收费严格按照法律依据来收费,进一步健全完善相关行政执法程序,落实执法责任制;提高执法素质,积极探索理性化执法、人性化服务,努力做到文明执法、廉洁执法。
第二篇: 本市的营商环境汇报
我局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以“三深化三提升”活动为契机,聚焦我区创建“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示范区这一主线,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深入推进“一枚印章审批、一个大厅办事、一支队伍服务、一个平台保障”的行政审批运行模式,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政务服务环境.现将我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及成效
我局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不断加强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建设,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和重点任务范畴,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将涉及我局的工作,逐项分解,制定了《新华区行政审批局深入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定期研究,督促指导.着眼激发我区市场主体活力,促进市场主体持续健康发展,与新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成立了市场主体培育专项工作专班,印发了《新华区市场主体培育专项工作实施方案》.
(一)积极落实“只进一扇门”,打造一站式审批
首批划转18个部门的121项行政审批事项,成立至今,承接下发审批事项18项、取消审批事项9项、合并审批事项2项,目前,我局共有行政审批事项总数128项.政务服务大厅入驻民政局、住建局、卫生局3个部门9项公共服务事项.今年以来(截至8月6日),审批局受理行政审批事项6336件,办结6326件,办结率99.9%.
(二)坚定推进“最多跑一次”,实行审批标准化
实行行政审批目录清单化管理,明确事项适用依据,规范审批流程,取消不必要申报材料,杜绝模糊和兜底条款.编制行政许可目录清单、一次性告知单和服务指南,保持动态调整,并及时在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开公示.
推进审批流程再造和优化,按照一窗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的标准,行政审批基本环节由原来的受理、审查、审批、决定、送达五个环节精简为窗口受理、负责人审批两环节.审批时限由法定时限压缩三分之二,工商注册登记审批实行受理、审查、核准全过程“审核合一”工作制度,企业、个体工商户登记时间压缩为1个工作日,18个审批事项实现当日出证.梳理编制了全区第一批四办清单,其中纳入“马上办”20项、“网上办”30项、“就近办”25项、“一次办”72项,我局共纳入48项行政审批事项.
(三)努力实现“一网通办”,深入推行两厅融合
推动网上政务服务平台与实体大厅融合.按照全省“一张网”要求,拓展网上可办事项,扩大平台服务范围.围绕“智慧沧州”、“河北政务服务网”等系统平台扎实开展“一网通办”工作.将我局行政审批事项分解为149项子项,全部上线河北政务服务网.积极宣传河北政务服务网,指引办事群众使用互联网办事,提高事项线上办理比例.
(四)着力优化营商环境,精准服务实体经济
为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推进简政放权,降低创业准入制度性成本,我局深入推进“多证合一”、“证照分离”改革,落实“五十证合一”工作,全面推开第一批106项涉企证照事项“照后减证”工作.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核准建设项目招标方案和不招标申请.积极推进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实行企业名称自主申报,严格落实“一址多照”“一照多址”等相关政策,调整营业执照丢失声明方式.推行企业注销便利化,实现企业清税信息共享,不再收取清算组备案通知书、报纸公告样张和企业纸质清税证明文件等材料.贯彻推进省委书记王东峰同志在全省开展“三深化、三提升”活动会议上讲话精神,按照区政府批示,20_年6月1日起,停止收取《特种设备登记收费(锅炉、压力容器、气瓶、车用气瓶)》、《城市道路占用》两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最大幅度降低了市场准入制度性成本,减轻企业负担.截至20_年8月6日,本年度新增企业870户、个体工商户1543户,合计新增2413户,期末实有市场主体20841户.
(五)大力改进工作作风,积极打造过硬干部队伍
不断加强岗位管理培训,强化改进工作作风.一是行政审批岗位责任制落实到位.建立行政审批标准化体系,根据各股室职能,细化到内设股室每个工作人员,建立了职责清楚、人人有责的责任体系.二是制度建设到位.不断完善出台行政审批局机关规章制度,规范工作人员行为.建立健全管理、审批制度23项,形成了工作有标准、行为有约束、实绩有考核、优异有奖励、违规有处罚的制度保障体系.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日清日结等工作制度,以制度制约、完善、推动服务水平在提升.三是学习效果到位.认真制定常态化学习计划,狠抓业务学习,打造服务精兵.积极从文明礼仪、职业道德、业务技能等多方面入手,运用自办讲座、工作讲评、分组讨论等灵活多样的方式,结合审批工作实际,对工作人员进行教育培训,不断提高窗口工作人员综合素质.四是服务意识到位.为企业、群众提供站立服务、微笑服务、延时服务等便民服务.开通了审批局微信公众号,办事群众可在线查询事项法律依据、申请条件、承诺时限等办事要件.设置“党员示范岗”“军人优先窗口”,开展“提质提效,文明服务”竞赛.推动“银企对接”,设立2个金融服务窗口,择优引进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张家口银行进驻审批大厅为企业提供金融服务.得到了办事企业、群众的广泛认可和好评,目前已收到表扬信13封,锦旗32面,群众满意度百分之百.同时在政务大厅设立投诉举报电话、意见箱,随时接受群众监督,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的情况发生.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区市场主体总量增长较为缓慢,分析主要原因有:①由于企业自主注销意识加强、40、50保险人员,廉租房、低保户不允许经商,退伍军人申请公益性岗位等多重因素,导致市场主体注销意愿强烈.②根据《沧新征函字【**】15号》我区造纸厂区域实施房屋征收,对规划范围内暂停办理发放营业执照.③市委市政府《关于分区管控精准施策打赢蓝天保卫战工作方案》(沧字【**】28号)要求,于**年8月底前辖区内散煤销售网点全部清零,并不予核准设立煤炭经营主体.中心城区核心区内汽车维修、喷漆、印刷行业于**年9月底前完成搬迁,未完成搬迁的10月31日后停止营业.停止审批新增营业面积500平米以下的餐饮营业场所,大量中心城区内的餐饮个体户停止经营.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吊销420户企业.以上因素严格限制了市场准入门槛,增大了市场主体注销、迁出压力.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我局将继续以“三深化三提升”活动为契机,以全面深化改革为动力,推进“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示范区工作开展,以服务经济、方便群众为目标,全面提升政务服务高质量发展水平,充分激发市场活力,持续优化我区营商环境.
一是进一步推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认真做好行政审批事项划转、下放交接工作.结合中央、省、市、区发布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意见和精神,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工作.梳理完善“一趟清”“不见面”服务事项清单.
二是进一步加快“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进度.依托河北政务服务网,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实现线上线下申请、受理、审批无缝对接,不断提升提高事项线上办理比例,逐步推进行政许可事项及时更新、全部“上网”,做到企业群众办事“一网办、一窗办、一次办”.
三是进一步强化服务市场主体功能.以企业需求为导向,强化行政审批职能,积极推进“多证合一”“证照分离”等改革政策落实,不断加强审批便利度,提高服务效能,最大幅度为企业降低准入门槛.大力推进“银行网点代理申请登记注册”工作机制,加强与银行系统的密切合作,积极探索“政银”合作,推进银行网点免费代理申请登记注册工作落实,努力实现企业群众就近办理营业执照,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供了有力支撑.
第三篇: 本市的营商环境汇报
一、工作落实情况。
进一步优化立、审、执模式,提升合同案件执行效率。立案方面,优化网上远程立案和案件信息的批量导入,当事人足不出户就可以实现二十四小时不间断的立案资料上传和线上立案审查工作,当事人扫描二维码即可以实时对于案件的审理流程情况,进行网上查阅,同时也可以拨打12368诉讼服务热线查询和了解案件信息,给法官留言。对于具有调解意愿的当事人,我们加大诉前调处力度,拓展多元化调解渠道,在尊重当事人意愿的前提下,将民商事案件导入诉前调解系统平台,并由专门调解人员进行案件调处,达成协议后,可依法进行司法确认,赋予人民调解协议强制执行效力。整个调解及司法确认过程均不收取任何费用。在审判方面,我们梳理和明确了关于审判效率的100余个案件流程节点,明确了相关节点的办理时限和工作要求,避免案件审限出现人为延迟的情况,同时开展针对审判效率的专项案件评查,组织长期未结案的审委会审议工作。在执行方面,我们对于执行案件的查询、冻结和扣划均采取了信息化的处置方式,替代了过去依靠执行人员跑现场,手动录入等低效能重复性的办法方法,在提升立审执行效率的同时最大限度的减少了当事人诉累。在破产工作方面,我们以最高人民法院《全国法院破产审判工作会议纪要》为指引不断加强破产及清算案件专业化审判工作力度。以专业化为抓手提升破产案件的审判质效、统一了办案尺度和规范流程,并积极探索简化破产案件审理程序的规定,进一步加速简易清破案件的审理进度。
二、开展的特色创新工作。一是实行民商事案件统一分案制度,着力解决商事审判力量薄弱问题,将民商事新收案件由小额速裁庭过滤,加快简易商事案件的处理周期。二是审判过程中,针对合同案件创新采取了要素式审判+信息化处理的创新审判模式,
三、下一步工作举措。一是选优配强小额速裁庭审判辅助人员,扩大商事简易案件适用范围,进一步加快案件处理效率;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加大审判流程公开力度,严格审限管理,提升办案效率;在人员编制有限的情况下加强审判辅助人员的配置,做到办案节点紧凑、专人实时跟进;对于清破案件实现繁简分流区别对待,对于不具有挽救价值的僵尸企业果断清理,进一步压缩办案时限。对于具有发展潜力和经营价值的企业通过破产重整帮助其度过难关。就重点企业涉诉情况及涉众案件情况提前预警、互通有无,形成合力,化解潜在社会风险,提升审判执行质效。
近年来,全市法院在市委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最高人民法院正确指导和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相关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国务院发布的《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市委市政府下发的《北京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行动计划(20_-20_年)》及市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牵头推进提升“执行合同”“办理破产”两项指标,积极支持相关单位提升“中小股东保护”“获得信贷”“不动产登记”等指标,努力为北京全力打造国际一流的营商环境高地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在世界银行《20_年营商环境报告》中,执行合同指标排名全球第5,其中北京的司法程序质量指数连续两年全球第一;办理破产指标排名全球第51位,较上一年度大幅提升10位。在国家发改委开展的中国营商环境评价中,执行合同指标排名第1位,办理破产指标排名第2位。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紧紧依靠制度优势,建立总体发力、协同联动的工作格局
1、坚持把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放在首位。认真开展***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学习、大研讨、大培训,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对北京重要讲话精神、对政法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和对营商环境建设的重要论述,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服务营商环境建设的责任感、使命感。主动将营商法治环境建设融入首都高质量发展工作大局,紧紧依靠市委领导和政府支持,依托市优化营商环境法治保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与市人大、市政府、全面依法治市办和相关委办局的对接沟通,协同研究优化营商环境涉法事项,有效解决相关瓶颈性问题。
2、坚持高位推动加强组织领导。将优化营商法治环境作为全市法院的全局性工作主线和提升法院整体工作水平的突破口,根据我市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按照《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要求,制定实施《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为优化首都营商环境提供司法保障的实施意见》及23个配套制度文件。
3、坚持问题导向认真改进工作。全市三级法院向社会集中公布北京法院优化营商环境的各项举措,上门到企业、律协等征求意见建议306次,开展政策宣讲401次,参加人数5万余人。根据市场主体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迅速开展整改,加强制度落实,有效推动了难点问题的解决。
(二)坚持公正司法,积极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1、高效处理各类商事纠纷,切实维护市场交易公平公正。依法审理各类商事案件,推动形成公平开放透明市场规则。三年来,全市法院共审结一审商事案件723388件,同比增长78.55%。一是审结买卖、租赁等合同案件186525件,尊重契约自由、维护交易公平,树立诚信原则,强化了市场主体的契约意识、规则意识和责任意识,提升了市场经济活力。二是审结金融借款、保险、证券、债券等金融类案件90430件,保护合法交易,平衡各方利益,引导和规范各类金融行为,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了有力金融司法支持。三是审结涉外、涉港澳台案件5934件,对涉外商事案件实行集中管辖,加强与仲裁机构、涉外商事纠纷调解组织的对接,营造了更加开放的投资贸易司法环境。
2、依法保护产权和当事人合法权益,努力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认真贯彻中央关于保护产权、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保护民营经济的各项政策,切实增强市场主体投资创业信心。坚持平等保护原则,制定实施《关于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权益的若干意见》,对国有与民营、外资与内资、大企业与个体户等各类市场主体,做到平等相待、一视同仁。坚持全面保护原则,既保护财产权,也保护企业家人身权、经营自主权、创新创业权,既注重实体权利的保护,也注重程序权利的保护,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的界限,坚决防止把经济纠纷认定为刑事犯罪。认真贯彻公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精神,依法保障中小投资者权益。
3、加大知识产权审判领域改革创新,保护市场主体创新动力。三年来全市法院审结知识产权案件132332件,同比增长188.83%。一是着力提高知识产权案件的审理效率和质量。完善商标行政案件速审机制,通过简化裁判文书、改革审理方式、开通“速裁绿色通道”等,切实缩短案件平均审理期限。完善全流程在线诉讼系统,实现简单知识产权案件类型化、标准化、规范化处理。二是加大侵权行为制裁力度,探索适用以实现知识产权市场价值为指引,以补偿为主、惩罚为辅的侵权损害司法认定机制,加强程序性措施的适用,积极适用举证妨碍规则,努力减轻权利人举证负担,提高知识产权司法救济的及时性和便利性。三是严格依据相关竞争法律法规,规制各类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妥善处理破坏市场竞争规则的案件,充分发挥司法裁判对公平竞争市场环境的维护和指引作用。
4、推进破产审判制度机制建设,完善市场主体救治和退出机制。一是完善专业化破产审判机制,成立北京破产法庭,在全国率先实现全市破产案件集中管辖。市高级法院制定实施《关于加快破产案件审理的意见》,建立破产案件快速审理机制;出台《破产程序中财产网络拍卖的实施办法》,改革破产财产处置方式,加快了破产案件办理进度。对具有发展前景和挽救价值的危困企业积极适用破产重整程序,三年来推进27家企业完成破产重整,华都肉鸡、万瑞飞鸿等公司破产重整案取得良好法律效果、社会效果。二是完善破产府院联动机制,协同北京市12个部门出台16项制度、25项措施,有效解决了破产经费不足和破产管理人查询信息、开设账户等问题,全面提升了办理破产便利度。三是积极推动成立破产管理人协会,更新《破产管理人名册》,发布《破产案件管理人工作指引(试行)》,出台《公开破产案件管理人相关信息的意见》,强化对破产管理人工作的监督指导,促进提高了破产管理人工作水平。
(三)全面提高审判质效,努力增加企业和群众获得感
1、着力提高审判质量,促进司法尺度统一,提高司法裁判的可预期性。一是加强审判规范化建设,出台统一裁判尺度制度文件5项,在商事审判领域推出21项商事案件办理规范,明确同类案件处理标准,确保法律统一正确适用。二是发挥院庭长办理疑难复杂案件的引领示范作用,严格落实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职责,确保有序放权与有效监督相统一,严把审判质量关。三是推行法官会议、类案检索制度,为法官办案提供参考,促进司法尺度统一。
2、着力缩短办案周期,推动诉讼全流程提速,降低纠纷解决成本。一是研发运行“立体化线上立案系统”,实现网上立案24小时“不打烊”,一审商事案件、执行实施案件全部可以网上立案,京津冀法院在全国率先实现跨域立案全覆盖。二是在全市法院一体推行“多元调解+速裁”工作模式,大力推进案件繁简分流、快慢分道。20_年,基层法院用21.6%的民商事法官在诉讼前端解决了65.4%的民商事纠纷,前端速裁案件平均审理天数比后端平均审理时间缩短21天。三是加强审限管理,出台《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规范民商事案件延期开庭审理等事项的规定》,适用普通程序延期开庭次数不得超过两次,适用简易程序延期开庭审理次数不得超过一次,推动案件快速流转。大力推广电子送达,上线“北京法院集约送达一体化平台”,20_年电子送达使用率达到50.8%,民商事案件平均送达周期缩短了43%。针对鉴定评估周期长问题,对鉴定评估各节点实行信息化监控,全面推行鉴定评估等专业机构相关信息公开制度,民商事案件鉴定评估平均用时从79个工作日缩短至27个工作日。四是深入开展民商事诉讼繁简分流改革试点,优化司法确认、小额诉讼等程序,健全电子诉讼规则,有效激发诉讼程序效能。试点以来,简易程序平均审理用时缩短至43.9天,不到法定审限的一半,切实提升了审判效率。
3、着力解决“执行难”,依法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一是紧紧依靠党委领导,健全由全市49家单位参加的执行联席会议制度,形成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格局。二是完善执行查控机制,实现对车辆、房产、工商、民政等9类政务信息和银行存款的联动查询。三是建立联合信用惩戒机制,在行业准入、生活消费、融资信贷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信用监督、警示、惩戒,促使被执行人履行判决义务,三年来公布失信被执行人信息21.3万起,限制141万人次购买飞机票,限制9.9万人次购买动车、高铁票,限制5.6万人参加小客车指标摇号,推动形成了失信主体“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惩戒格局。经过艰苦努力,全市法院打赢了为期三年的“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正向着“切实解决执行难”的目标迈进,今年以来,全市法院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执结率达到84.2%,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终本合格率达到100%。
4、着力提供优质高效的诉讼服务,切实便利当事人参与诉讼。一是全力打造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和手机端北京移动微法院两个在线诉讼平台,从立案、缴费、提交材料、庭审等全部诉讼流程都可以在网上完成,为人民群众提供足不出户的“一站式”诉讼服务。疫情期间,大力推广“云庭审”,今年上半年网上开庭13万余件,数量居全国第一,实现审判执行不停摆、在线服务不停步,既保障了当事人安全,又便利了当事人及时解决纠纷。二是升级完善12368全天候热线服务,推出“接诉即答”“接单即办”联系法官便民服务机制,确保联系法官到位率达到100%,反映事项办结率达到100%。上线“北京法院诉讼服务”微信公众号和“微律师”平台,为当事人和律师提供案件查询、文书送达、材料提交等服务476896次。三是成立北京互联网法院,实行全流程在线诉讼,积极探索新型互联网诉讼规则,努力打造具有世界影响力的互联网司法平台。互联网法院成立以来在线审结案件53307件,运用区块链技术建成“天平链”,解决了电子证据存证认证难题,运用智能合约技术实现执行“一键立案”,成为司法领域智能合约技术全球首个落地应用,进一步提升了在线诉讼的“中国品牌”。
(四)加大审判人才培养力度,为优化营商法治环境提供坚实保障
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考验干部、培养人才,按照政治过硬、业务过硬、素质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努力锻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审判队伍。一是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引导干警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二是以专业化建设为核心,实施首都法院人才支撑行动计划,开展司法业务技能比赛、“百案云庭”专项技能比赛等活动,与人民大学、清华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等高校合作,对金融、知识产权、涉外商事等领域审判人才开展专门培训,切实提升了审判队伍专业化水平。三是以纪律作风建设为保障,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常抓不懈纠治“四风”,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院、全面从严管理,锤炼干警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在北京法院商事审判队伍中,已培养全国审判业务专家2人、北京市审判业务专家29人、北京市司法实务研究专家4人、审判业务标兵51人、入选首都政法系统“十百千”人才工程200余人,培育了10个模范审判团队、12个优秀审判团队。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内外部环境变化给营商环境工作带来新挑战。当前国际形势发生深刻变化,境外疫情仍在蔓延,国际经贸活动受到严重影响,优化营商环境在维护经济稳定、推动高质量发展、扩大对外开放、提高国际竞争力方面发挥着更加重要的作用。民商事审判涉及市场经济各领域各环节,政策性、专业性、时效性强,新类型案件层出不穷,需要司法作出公正、审慎、恰当的评价。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国内形势,我们需要把审判理念、思想观念同步更新到新时代要求上来,把新发展理念准确及时贯彻到司法裁判中去,更好地发挥司法裁判在树规则、稳预期、促发展中的职责作用,这对我们的审判理念、审判体系、审判机制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需要我们不断探索和努力。
二是优化营商法治环境工作格局还有待完善。我国的执行合同指标已经跻身世界第5名,在其中的二级指标“司法程序质量指数”上,北京已连续2年取得全球最高分。面对营商环境面临的日益激烈的竞争,如何在保持高水平的基础上,从过去对标国际的“跟跑思维”转向引领国际的“领跑思维”,需要我们解放思想、大胆创新,进一步提升工作标准。同时,优化营商法治环境是一项系统工程,工作持续进步离不开政府相关部门的支持,离不开律师、鉴定评估机构、破产管理人的多方努力,需要进一步加强协调配合,推动整体工作机制高效运转。
三是推动核心指标提升上还存在短板和不足。对标世界最佳水平,北京在执行合同用时上仍有较大提升空间,在缩短诉讼用时上还需要付出更大努力。特别是今年受疫情影响,虽然北京法院提供了全流程在线诉讼服务,但在线诉讼需要当事人同意,如何在疫情防控常态化背景下提升审判效率是需要研究的新课题。部分案件中企业经营状况及财产调查难,尤其部分企业法定代表人挂名或非实际控制人,企业实际财产状况难以查清,导致执行难的问题依然存在。在“办理破产”方面,完善破产管理人的指定规则,需要完善立法;破产案件办理质效还有待提高,符合破产审判规律的绩效考评机制还需探索;对破产管理人的监督管理和动态考核还有待加强,府院联动机制建设仍需进一步完善落实;破产重整制度运用还不够充分,破产成本仍然较高,与全球最佳实践水平存在差距。
四是制度落实还不够到位,影响到当事人的实际获得感。三年来,北京法院从推广网上立案、引导电子送达、规范司法鉴定、破解财产处置难题等方面都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举措,但在制度落实上还存在不够到位的情况。同时,一些便利化措施如今年推出的破产管理人查询等,尚在实施初期,运用中还存在衔接、运行不畅等问题,需要结合当事人体验进一步加以改进。
五是商事审判队伍建设亟待加强。面对商事审判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干警队伍政治素养和政治站位需要进一步提高,服务大局的意识和能力仍有提升空间,司法理念和司法能力与新形势新要求还不完全适应,涉外、金融领域高层次人才数量仍然不足,审判专业化水平需要进一步提升。
三、下一步努力方向和工作举措
一是坚持首善标准,完善优化营商法治环境整体工作格局。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依靠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把优化营商法治环境作为服务首都工作大局的重要着力点,着力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持续推进全方位深层次改革创新,准确识变、主动求变,积极引领评价规则的创设,努力探索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北京经验”。坚持总体发力,继续加强组织领导,推动各法院、各部门同频共振,齐抓共促,健全协调联动工作格局。继续对标《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要求,细化分解工作任务,将优化营商法治环境融入日常审判工作,推进各项工作的全面提升。
二是更好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努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全力服务保障我市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对因疫情引发的合同违约、企业债务、劳动争议、企业破产和相关执行案件,采取对企业生产经营影响最小的司法措施,更多运用和解、调解办法实现双赢,帮助企业共渡难关,努力稳定市场秩序、维护交易公平。进一步树立平等保护理念,贯彻竞争中性原则,维护规则公平、权利公平、机会公平,为企业家创新创业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进一步树立谦抑、审慎、善意司法理念,依法审慎采取强制措施,禁止超标的查封扣押冻结,尽量减少司法活动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创新创业热情。严格遵循金融规律和审判规律,依法审理各类借贷、债券、证券等案件,促进金融市场规范有序发展。认真落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审判领域改革创新的实施意见》及分工方案,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主导作用,进一步解决权利人维权难问题,有效发挥司法对创新的引领、保障作用。立足国际形势变化,做好涉外商事审判工作,努力将北京打造为解决国际贸易纠纷的优选地。
三是下大力气缩短诉讼用时,确保执行合同指标保持领先。以优化营商环境为牵引,在各类案件审理中,进一步做好均衡结案、审限管理等工作,加快案件周转速度,推动诉讼全流程提速,进一步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时间成本。落实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关于加强综合治理从源头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工作措施》及《分工方案》,进一步健全执行网络查控系统,加快财产处置工作,完善信用惩戒措施,更好地维护当事人胜诉权益,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用好用足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政策,扎实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更好地满足当事人需求,推进审判工作提质增效。加快实现人工智能、5G、区块链等现代科技与审判工作的深度融合,以北京智慧法院建设成效,为世行评估提供新的最佳实践样本。
四是全力加强破产审判,在提升破产指标上取得新突破。继续加强破产审判专业化建设,加快简易破产案件办理进度,加大破产重整制度运用力度,推进办理破产信息化建设,进一步提升破产案件办理质效。继续完善府院协调机制建设,更好地整合资源,统筹处理好财产处置与登记、人员安置、税收缴纳减免、信用修复等问题,确保破产工作顺利有序推进,降低市场救助的交易成本,促进市场要素自由流动、市场主体优胜劣汰。
五是狠抓制度规范落实,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对优化营商法治环境工作开展专项督查,对近年来出台的一系列政策文件的落实情况做摸底调查,对营商环境评价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以及市场主体反映集中的问题,深入查找根源,有针对性开展整改。持续开展广泛宣传,扩大对律师和破产管理人的培训覆盖面,加强与世行专家组的沟通磋商,让企业、律师、破产管理人等切实感受到法院改革政策的成效。
六是加强专业人才培养,打造首都商事审判人才高地。坚持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加强政治轮训,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加强专业化建设,加强专家型法官培养力度,充分利用北京的教育资源和人才优势,开展高层次人才培养。坚持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确保法官清正、法院清廉、司法清明。
全市法院将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委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市政府及相关部门支持下,振奋精神、锐意进取、埋头苦干、狠抓落实,努力为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高地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