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报是向上级机关报告工作、反映情况、提出意见或者建议,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时使用的公文。下面是本站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工作开展情况汇报,供大家参考。
关于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按照桂平市委、市政府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工作要求,我局高度重视,认真开展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工作。现将我局开展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1.完善执法体制。目前正在组织全市行政执法人员参加20_年全区的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续职)培训考试,确保所有领证人员符合在编、在岗、具体从事行政执法工作的要求。
2.加强执法监督。20_年7月印发了我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浔政办发〔20_〕15号),督促、指导全市各行政执法机关按照“三项制定”实施方案的要求,制定了相应的部门实施方案,结合自身职权职责,编制并在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公开行政执法主体、人员、职责、权限、依据、程序、救济渠道、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自由裁量基准等信息,此项工作正在持续推进。
3.持续加大放权力度。20_年7月对各单位执法主体进行了初步梳理,但还未明确以及公布。
二、存在问题
1.乡镇对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续职)培训考试工作不够重视,没有积极组织人员参加报名考试。
2.乡镇权责种类比较多,目前还没有调整公布行政执法信息。
3.因机构改革、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等原因导致主体资格发生设立、合并、分立以及取消,未能进行全面梳理执法主体。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1.积极协调、监督、指导全市各级部门积极参加行政执法资格(续职)培训考试。
2.加大对乡镇行政执法的协调监督,落实“三项制度”实施。
3.积极做好执法主体的梳理明确以及公布工作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切实做好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工作,结合我镇实际,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工作开展情况
1、加强基层便民平台建设,推进便民服务向基层延伸。成立村(社区、分场)便民服务站,加强站点平台建设,整合便民服务资源,将简单易办事项下放到村(社区、分场)代办。
2、加大 “赣服通”宣传推广力度,积极开展便民等服务。在宣传推广的基础上,依托“赣服通”一体化平台,积极开展代缴代办代理等便民服务,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
3、认真梳理权责清单,积极认领赋权事项。结合乡镇自身功能定位和实际需要,在**区各镇政府(街道办)权责清单指导目录和省政府统一制定的赋权清单范围内 “看单点菜”。
4、职能机构调整,初步拟定方案成立以下职能机构:1、公共服务办公室(便民服务中心):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医疗保障、教育科技体育、文化旅游、卫生健康、残疾人权益保障等方面工作;承担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审核办理工作;协调派驻部门的行政审批及公共服务事项进驻事宜;负责制定办事大厅日常运行的规章制度和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事项的办事流程,统一规范办事大厅建设和窗口工作人员管理;负责村(社区、分场)便民服务点的业务指导和技术支持。2、行政执法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队):组织实施综合行政执法,统一指挥调度派驻执法机构开展执法活动,行使辖区内应急管理、城市管理、城市建设、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以及文化旅游、教育体育、卫生健康等部门赋予和委托授权的行政执法权限。接受上级执法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协助上级执法部门开展专项执法活动。
二、存在的问题
1、村(社区)便民服务站建设不标准,不规范,基层网上服务平台也未全覆盖。
2、对**区各镇(街道办)权责清单规范指导目录和省政府赋予乡镇首批县级审批服务执法权限清单进行初步梳理和认领,但因事项名称多,权种类别广,目前尚未梳理完善,也未编制承接事项目录。
三、下步打算
1、加强基层便民服务站建设管理和业务指导,逐步完善网上服务平台功能,实现“上下联网”和“一网通办”“就近能办”,提高办事效率和增强企业群众满意度。
2、加大工作力度,认真完善**区各镇(街道办)权责清单规范指导目录事项梳理工作。
3、结合单位实际,积极配合认领省政府赋权事项,及时编制承接事项目录、确保赋权事项能接得住,管得好。
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治理体系,是党中央深化地方机构改革的重要一环,是贯彻落实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具体举措。苏州市在总结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经验的基础上,以激发基层治理新活力为目标,积极主动作为,全力以赴推动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改革工作。
一、加强组织统筹,压实工作责任
1.强组织抓推动。组建“苏州市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工作办公室”,由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担任召集人,在市机构改革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高位推进苏州市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协调解决改革过程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切实形成群策群力、齐抓共管的整体合力。
2.定任务明责任。围绕省明确的6个方面21项改革主要任务,结合苏州市实际,研究制定苏州市《工作方案和任务分工》,并先后经市政府常务会、市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工作方案和任务分工》中对责任单位、协同单位、时间节点等逐一进行明确,确保事有专管之人、人有明确之责、责有限定之期。
3.试点先行先试。去年底,苏州市选取相城区作为省级试点区域,同时还确定吴江区七都镇、苏州工业园区唯亭街道作为市级试点镇街。各试点地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要求,聚焦重点任务,立足基层实际,精心组织实施,蹄疾步稳推进试点工作。相城区在镇街职能机构设置、条线部门属地化管理、资源下沉等方面做了有益探索。
二、抓实关键重点,把准改革目标
1.统筹设置镇(街)职能机构。在整合乡镇、街道现有党政机构和事业单位的基础上,综合设置6-9个职能机构。建立“前台+后台”运行机制,加强两个前台建设,确保审批服务执法力量下沉到位,其他后台职能机构整合内部决策、管理、监督、服务职责和工作力量,为前台工作提供支撑和服务。同时,结合农业比重、工业化和城镇化水平、常住人口数量、经济发展情况等分类进行改革,做到全市镇(街)在机构设置上既相对统一,又有所侧重。
2.统筹推进镇(街)赋权赋能。按照重心下移、依法下放、权责一致的原则,推进各市、区根据镇(街)的实际需求和承接能力,分批次、有差别地确定依法向镇(街)下放的审批服务执法权限,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凡是镇(街)需要的、有利于发挥主责主业的,就充分赋予相应的事权。同时,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原则从上往下跨层级调剂编制给镇(街)。确保“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
3.高标准推进一体化平台建设。设立一体化平台建设专班,统筹一体化平台建设工作,要求各市区和镇街同步推进指挥中心建设,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平台建设任务,将镇街辖区内“人、地、物、事、组织”等基本要素全部纳入平台,实现在乡镇(街道)一个“大脑”管指挥,做到事件快速指挥、协同处置,形成发现问题、信息汇聚、派发处置、跟踪监督的处置闭环。
三、强化机制保障,确保取得实效
1.明确清单梳理流程。会同市司法局,全面梳理拟赋权事项,明确报批程序。按照“成熟一批、赋予一批”原则,各市区编制《赋权清单》,合理制定符合本地区实际的赋权清单,以极大的改革力度将审批执法服务力量下沉到基层、整合到一线。。
2.组织开展改革评估。按照“试点先行、指标引领、以评促改、以评问效”的工作思路,研究制定了评估指标体系,将对全市参与改革的乡镇、街道进行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