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当前位置: 文学范 > 专业文库 > 3号文库 > 正文

农村土地转让协议书

更新时间: 发布时间: 会员上传 下载docx

甲乙双方按照土地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本着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事宜,订立本合同。文学范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农村土地转让协议书,分享给有需要的朋友。

  农村土地转让协议书

  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按照土地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本着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转让标的

  甲方将其承包经营的位于乡(镇)村组亩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转让给乙方从事生产经营。

  四至边界:

  二、转让期限

  已转让的年限为现一轮该土地承包的剩余年限

  三、转让费

  (1)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让金为每亩元,共计亩。 合计人民币:元。

  (2)地面附属物:树【( 树 )】年生,每棵元 ,棵树,共计金额元。其它:

  四、支付方式和时间

  乙方采用现金方式支付转让金,支付的时间和方式为 。以发包方与乙方签订承包合同时起一次性支付

  五、承包经营权转让土地的交付时间和方式

  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转让土地交付乙方管理使用。甲方交出土地承包经营使用证。

  六、承包经营权转让和使用的特别约定

  1、甲方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须经发包方同意,并由甲方办理转让认可手续,在生效后甲方终止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

  2、乙方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承包期内依法享有该土地的使用、经营决策、产品处置和收益等权利。

  3、今后发生若干次该块土地承包土地活动时,甲方应当永久终止放弃该块土地的承包使用权。承包使用权仍然有乙方享有。

  4 地面上的附属物全部归属乙方所有。

  5 甲方要配合乙方合法过度转让土地承包权。

  七、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 。

  2、如果违约金尚不足以弥补守约方时,违约方应在违约金之外增加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具体数额依具体损失情况确定。 八、争议条款 因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及终止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按法律途径解决

  八、其他条款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发包方和鉴证单位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见证人:(签章)

  签约日期:

  甲方:衡市桃城区何庄乡大庙村委会

  乙方:衡水市桃城区河西街道办事处

  经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原则,就土地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地块概况

  该地块位于衡水市市区新华路河西办事处办公楼西侧,土地面积为__________平方米(折__________亩)。该宗地四至:西至桃城区财政局,东至河西办事处,南至新华路,北至原衡水市物价局。

  二、转让方式

  1、甲方把该地块转让给乙方,土地转让总价为人民币壹百壹拾万元。

  2、乙方按以下时间和金额分二期向甲方支付土地价款:第一期定金,地价款的20%,计人民币贰拾贰万元 ,付款时间及条件:双方签订协议书后15天内支付;第二期,付清余款,计人民币捌拾捌万元,付款时间及条件:在乙方办理完成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甲方确保该宗土地转让前无任何纠纷,无任何建筑物。

  3、甲方积极帮助乙方解决有关土地手续办理事宜,该宗土地转让后产权由乙方所有。

  三、违约责任

  1、若乙方未能得到该地块的审批手续,甲方愿意返还定金,

  计贰拾贰万元;甲方应在确认乙方不能取得该土块的土地使用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支付此款。

  2、若乙方在办理土地划拨手续完后,如未能按时付款超过10个工作日,视同终止履行本协议,并有权处置已付定金。

  四、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须经各方协商解决,并签订相应的补

  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执行过程中发生矛盾、争议,经协商无效时,提请法院

  裁决。

  3、本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人(签字):法人(签字):

  年月日

  甲方:

  乙方:

  经村委会研究决定并由村名代表大会通过及公示无异议,甲乙双方根据《合同法》规定,本着公平公正自愿的同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甲方集体所有的新沟村秦黄公路以北250内,前进公路以东300米内的100亩集体土地转让给乙方做扩大企业生产规模使用。初期使用期限为50年,到期后同等条件下乙方优先拥有使用权。

  二、转让价款:经甲乙双方协商,土地以7.5万/亩出让使用权,另甲方需代为乙方办理妥工业用地等相关手续,费用由乙方按照14.7万/亩一次付清,土地转让总费用为2220万元人民币。

  三、乙方在正常施工期间,如遇到村民阻挡,由甲方负责解决,如解决无效,视为乙方上述第二条约定履行完毕。

  四、此转让的标的物在转让给乙方使用期间,出现任何纠纷,由甲方负责解决,如解决不了,导致乙方无法使用此标的物,甲方按上述第二条、第五条内容及价款赔付给乙方,但必须经得乙方同意。

  五、乙方在使用期间,乙方在标的物的投入,如乙方在使用过程中标的物应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无法使用,甲方将乙

  方在标的物上的所有投入原价赔偿给乙方,并赔偿因此给乙方带来的所有损失。

  六、此标的物的所有合法手续由甲方负责办理,费用由乙方负责,如甲方无法办理标的物的合法手续,按上述第二条、第五条的内容及价款赔付乙方。

  七、如此标的物被国家征用,所得的赔偿归乙方所有,与甲方及村民无关。

  八、乙方在使用期间内,对转让标的物任意使用及改动,(沙石废土)乙方有权处理,甲方不得干涉乙方对此地任何使用,(乙方非法使用除外)。

  九、如使用期到期后,甲方如将此标的物转让给第三方,则甲方将按价赔偿乙方在标的物上的所有投资。

  十、乙方在使用期间内,有权合法转让标的物的使用权,合同附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乙方(签字):

展开全文
文学范logo

本网站所有内容均由编辑从互联网收集整理或用户投搞发布,如果您发现不合适的内容,请联系我们进行处理,谢谢合作!

支持IPv6 辽公网安备21010602000989号 辽ICP备20230012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