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以规矩,不成方圆”,孟氏教导子孙们小心谨记,谨记之甚,似生出了规矩。既立则不可改易的道理,口中念着孔氏“也无常理”的教诲却终究没有大行变法的胆量。
记得黑格尔似曾有关于传统的论述,黑氏认为规则与传统有相似之处,即其均为众人遵守且随时代的沿革而有存有改,即其论述中所提到的“传统与规则都有膨胀的属性”。
在我看来黑氏所言甚当,世易时移万物万事岂有不改之理。
时间无限历史不息,世间万物的内部矛盾所推动变更不止,且又相承相续,惟其相承相继才有了“天行有常”的启示,惟其变更不止故而少不了人们心智的相应的变化,自有规则的一天起改规则也就相应地发生,上古至今可有一规则通古今的,可有一教化常用常准的,即若有也必为今后之时代所更易,定无永存之理。
然而我也不能仅以自己的判定而否认了规则的永存,判定犹出于主观而事实则无可争议。
本着治世不一道便国不法古的信念,商君以无所不为的勇气大更秦法,不但使秦国大为强盛,诛灭六国,统我中国而为一,更是实现了社会形态的前进,其不为变法之效用则何?
综观古今中外,进步总是与变革相随的,而规则之更立则为其变革中之大举动,拿破仑于无名之中崛起,于战火中立身,既得法兰西国土更让其他国家臣服,其所急之事无他,惟更立规则,于是便有《拿破仑法典》等诸多新规则的颁布,可称拿破仑氏为一智者,他深知欲进步则规则必不可存留,改立新规实为进步之大保障。
《易经》中早有“变则通”的道理,而其反面之一大例证则首推清王朝之以不变而亡,这便是墨守成规不思革新的恶果,实可诫而不可循。
如今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其借以优化我国市场秩序的机会,我国也深明此机遇,顺应时代,革新前进,必有通且久的效用。
自从人们以墨守为贬义词开始便是于对规则认识上的长足进步,不固守,思改进,倘求永存之规则,则可变之规则方为其规则是也。
牛群败走蒙城折射政界规则意识淡漠
牛群不愧是相声大腕,做什么事都带有喜剧效果。就连挂职副县长这等严肃的政界事情,也带上了相声效果。牛群一到蒙城,还没来得及抖包袱,就把人们逗乐了。然而,悲剧的种子已在“笑”中埋下。
演员从政,在我们看来还比较新鲜,在国外却很平常。美国以前出了个演员总统,最近施瓦辛格又当选为加州州长。不过有一点要注意,别管这些演员演技多棒,在舞台多会表演,一旦决计从政,他们马上按照政界的规则做事情,很严肃地投入到这份职业当中,就如同对演艺事业的虔诚。可我们有些演员呢,感觉像在玩闹,演员自认为是“票友”,有关政府部门别有所图,娱乐圈把牛群的政治行为视为娱乐新闻,公众也把这当成了一场表演。
据说牛群出任县长,复杂的组织程序被当地 24 小时内搞定,这合规则吗?牛群在县长任上,亦官亦商,两不耽误,这合规则吗?只因牛群是名人,只因县里迫切需要牛群出场吸引眼球,就可以把规则抛开。在行政越来越走向规范的今天,难道这只是娱乐版的轻松话题?
行政是最讲规则的,玩笑不得。牛群败走蒙城一事,不仅当地政府、传媒和大众都要反思:政治是讲规则的,千万不能因为官员有趣的身份而把政治当作儿戏,当作娱乐,想怎么玩就怎么玩。
年轻人立遗嘱与规则意识
据 20_ 年 3 月 25 日《金陵晚报》载:立遗嘱,听起来是和年轻人隔老远的事儿,长辈的要听到小辈的提这事,八成还会说一句:“触霉头!”“不吉利!”可事实是,越来越多的年轻人在做遗嘱公证,这里的“年轻人”,公证处定义为 45 岁以下。二十刚出头的空姐,不到三十的青年企业家,顶着青春容颜说出“遗嘱”二字的他们,让南京市鼓楼、白下区公证员印象深刻。
年轻人立遗嘱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事了。去年广州有媒体曾报道,近年来在办理的遗嘱公证当中,年轻人 (45 岁以下 ) 办理遗嘱公证竟占近 5% ,更不乏年仅 20 余岁的青少年。在国外这样的现象也不罕见,去年《人民日报》海外版载,新加坡一些才 20 多岁的年轻人,却毫不忌讳提早立下遗嘱。对此现象,有人评价说是:“对快节奏的生活无奈”。这里面固然有当今社会竞争激烈、人们对社会缺乏安全感的因素,但我们从另一个角度来看,这里面也不乏积极因素,那就是人们的规则意识的增强。
什么是规则?规则是一种由群体共同设定并超越个人意愿的行为规定,或者说是规定出来让大家遵守的做事规程和行动准则。规则意识即是遵守这些制度或章程的良好态度和习惯。或者说是一个人对于社会行为准则的自我认识和体验。遗嘱,是死者生前所为并于死后生效的,处分其遗产或事务的单方要式法律行为。年轻人立遗嘱实际上就是一种法律行为,法律本身也就是技术规则、道德规则等多种规则的组合。
如果没有规则,人们就可能都按照自己的意志来行事。这样就极易导致社会秩序的混乱,势局的动荡,使得做了坏事得不到惩罚,做了好事得不到鼓励。在现实中也确实经常出现不遵守规则的现象,有些人个人意志总是想高于社会规则,想凌驾于制度约束之上。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管理体制问题,有腐败现象的存在,但这些原因的共同基点就是,欠缺自觉遵守规则的意识。同时,也因规则意识的淡薄,也导致了在日常生活的纠纷日渐增多。比如说,有的人不立遗嘱或者遗嘱不进行公证,从而导致了遗产分割上的矛盾。
这句话可以用来说明规则意识同执行规则的社会代价之间的密切联系。当大家都能自觉遵守国家法律、社会公德等规则的时候,纳税人就可少花钱用来维持庞大的执行、纠正规则的队伍,就可以节约大量的资金用在发展生产、社会保障等方面。从这个层面上说,规则意识实际上就是生产力的一种体现。
执行规则应有连续性
有一段时间,南京市抓自行车违章现象,凡违章者被抓到的一律重罚,现在除了某些路口自动摄像装置还在忠于职守外,哪怕你在交警眼皮底下闯红灯,也不要紧。一段时间里,凡违章搭建必强行拆除,过了这个风头,你爱搭几处是几处,昨天无证推贩还被赶得团团转,今天只要你交一点钱,人行道上也可以摆摊子,像这样运动式的执法又岂止南京一处。法律的执行应该保持连续性。如此搞运动,又怎能保持法律的连续性 ?
要用变化的眼光看待规则
一切事物都是处在不断的变化发展之中的。而那些暂时不变的就被人们总结出来,成了规矩。但是规矩也不是一成不变的。奴隶的存在在奴隶社会是被允许的,而且在一定程度上是促进生产力发展的。但是,如果现在还有人买卖人口,是绝不允许的,是违法的行为。曾几何时,女子是不到外面去工作的,只是在家里做一些家务。那是因为当时的工作以体力劳动为主,以女子的身体条件很难胜任。而到了现在,我们已经进入了知识经济的时代,在接受教育后,男子和女子在工作上的能力是相同的。过去“男主外,女主内”的规矩在现在已经不适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