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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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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州公积金政策调整:最高贷款70万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你单位关于《湖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建议市公积金管委会调整部分公积金使用政策的请示》(湖公积金〔20_〕11号)已收悉,根据住建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建金[20_]148号)和人民银行、银监会《关于进一步做好住房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银发[20_]287号)精神,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缴存职工家庭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需提供缴存职工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购房所在地的房屋产权部门出具的住房登记证明。对缴存职工家庭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改善型自住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执行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政策;未结清购房贷款的,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60%,贷款利率为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的1.1倍;对缴存职工家庭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或现有公积金贷款未结清的,不予发放公积金贷款。

  二、缴存职工家庭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仍执行累计贷款额度限制,双职工缴存家庭累计可贷款额度不超过70万元,单职工缴存家庭累计可贷款额度不超过55万元。高层次人才、新就业大学毕业生、引进人才和低收入职工家庭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不再享受公积金贷款相关优惠政策。

  三、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可申请公积金贷款。对曾经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我市缴存不满6个月的,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合并计算。

  特此批复。

  湖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20_年10月28日

  湖州公积金新政

  为防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我市出台《湖州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信用审核规定》,从7月1日起实行。

  凡是需要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市民,如出现严重不良信用等情况,将不能通过公积金贷款信用审核,也就无法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

  贷款申请人或配偶有以下不良信用的,不予贷款

  1、最近5年内住房公积金贷款连续逾期3次(含)以上或累计逾期6次(含)以上的;

  2、最近5年内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违约12次(含)以上的;

  3、最近5年内以提供虚假材料等欺骗手段提取住房公积金或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的;

  4、贷款(含担保人代还)、贷记卡、准贷记卡逾期所欠款项尚未还清的;

  5、最近2年内贷款、贷记卡、准贷记卡连续逾期3次(含)以上或累计逾期6次(含)以上的;

  6、最近5年内贷款、贷记卡、准贷记卡累计逾期12次(含)以上的。

  贷款申请人或配偶有以下不良信用的,增设保证人或者减少贷款额度后,可予贷款。

  1、最近5年内住房公积金贷款累计逾期3次(含)至6次(不含),并且连续逾期不超过3次(不含)的;

  2、最近5年内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违约6次(含)至12次(不含)的;

  3、最近2年内贷款、贷记卡、准贷记卡累计逾期3次(含)至6次(不含),并且连续逾期不超过3次(不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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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最近5年内贷款、贷记卡、准贷记卡累计逾期6次(含)至12次(不含)的。

  ▶增设保证人的,保证人必须是在我市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且月缴存额800元(含)以上的职工,同时不存在第一条所列明的不良信用情况。保证人仅可为一名贷款申请人提供担保。

  ▶减少贷款额度的,贷款额度按现行条件计算后的基础上减少30%。

  贷款申请人或配偶的个人信用记录因非恶意原因造成欠款,符合以下情况的,经审核后可以不列入不良信用。

  1、国家助学贷款有逾期记录,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前已全部结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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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贷记卡、准贷记卡有逾期记录,但因未缴纳年费所致,由所属银行出具证明并经核查属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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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因银行问题导致个人信用报告信息不准确的,由所属银行出具证明并经核查属实的。

  贷款申请人或配偶的个人信用记录存在欠费、欠税、强制执行、行政处罚、账户冻结等认定的其他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的情况,不予贷款。

  通知

  自20_年7月1日起,全市暂停受理银行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直至住房公积金存贷比降至100%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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