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文学范小编就给大家带来了2024年乡镇林长制自查报告(臻选3篇),一起来学习一下吧!
第一篇: 20_年乡镇林长制自查报告
按照上级工作的指示,在镇党委、政府正确领导下,20_年林业工作有序的开展,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20_年林业相关工作将继续努力,不断完善不足。现将20_年工作情况总结及20_年工作谋划如下:
一、全面推广林长制建设。
20_年我镇已完成镇村两级林长制的建立和完善相关配套制度,为保护发展森林资源提供制度保障。20_年巩固提升林长制建设成效,形成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长效工作机制。充分发挥镇村两级林长、副林长的作用,为林业工作的开展保驾护航。
1、根据省市区关于林长制工作要求,我镇完成32个行政村村级林长、副林长和村级护林员设立及登记上册工作。我镇国土面积15.34万亩, 森林面积3.84万亩, 林木覆盖率25%。实施林长制范围包括32个行政村, 总面积15.34万 亩,其中:林草地面积5.53万亩;区域内有国家级公益林1.673万亩, 天然林1.293万亩。
2、按照林业工作相关制度,有效运行。全镇各村林长、副林长对负责范围内病虫害、林政工作等认真执行。
3、完成坟坨镇“一长两员”(执法人员、管护人员)统计、造册、上报。
4、完成林长制相关数据的登统造册及上报工作。
二、全面加强森防工作。
1、重点对美国白蛾、松材线虫等病虫害实施监测,有效、准确地掌握全镇有害生物的发生动态,全面掌握全镇发生分布情况。
2、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把美国白蛾防治作为全年防治工作的重点,采取有力措施,组织发动各村做好防治工作。
3、美国白蛾防治工作。
(1)、按照上级工作安排,对我镇抚昌黄公路两侧涉及的黄宝峪村、马庄村、殷陈庄村、池庄村进行飞机喷洒药物作业。
(2)、6月份组织专业队伍,完成对32个行政村美国白蛾第一代防治药物喷洒,有效的遏制了我镇范围内美国白蛾病虫害的发展。
(3)、通过森防站领导联系和技术支持,在王家湾村、旧县村选择合适位置悬挂美国白蛾天敌周氏啮小蜂,进行防治。
(4)、9份针对王家湾村、旧县村、任各庄村、范各庄村等重点区域着重防治。
(5)、加大对全镇范围内美国白蛾病虫害防治的巡查,发现情况及时防治,为达到良好的防治效果,控制美国白蛾的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三、林政工作。
严厉打击非法占用林地,协助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处理林政执法案件。按规定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相关内外业手续。做好我镇林木限额有序采伐的工作,做好依法办理采伐手续,及时为老百姓做好服务工作。
按照相关程序截至目前,我镇共办理办理林业采伐备案8处,涉及面积9.5亩。确保全年无乱砍滥伐林木和违规占用林地案件发生。
四、森林乡村创建工作。
按照上级关于森林乡村创建工作安排,我镇拟报杨庄头村为20_年省级森林乡村,完成材料组卷工作;
五、相关林业补助资金发放情况。
1、与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进行对接,认真核对我镇涉及造林绿化面积、奖补金额,并及时发放到位,进一步提高百姓造林绿化积极性。严格按照奖补资金发放程序,完成我镇1235.64亩61.78万元造林绿化奖补资金发放工作;
2、完成20_年天然林停发补助12.9301万元的发放;
3、完成20_年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16.7311万元的发放。
六、绿化工作。
完成抚昌黄公路至坟坨村段、坟坨村至五各庄村段的绿化项目工程,并对工程进行验收。
七、20_年林业工作谋划。
1、按照上级关于林长制工作的安排部署,认真执行相关政策,依照相关制度严格林长制工作的执行和落实。对各项工作做到有始有终。
2、继续强化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确保不出现大面积发生。重点对美国白蛾、松材线虫等病虫害实施监测,有效、准确地掌握全镇有害生物的发生动态,为有效防止打好坚实基础。加大对全镇范围内第二代美国白蛾病虫害防治的巡查,发现情况及时防治,为达到良好的防治效果,控制美国白蛾的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3、严厉打击非法占用林地,协助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处理林政执法案件。按规定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相关内外业手续。做好我镇林木限额有序采伐的工作,做好依法办理采伐手续,及时为老百姓做好服务工作。
4、认真核对相关数据,严格林业奖励资金发放程序,完成全镇林业奖助资金发放工作。
5、完成上级安排部署的其他工作。
第二篇: 20_年乡镇林长制自查报告
志仁书记、巨培市长,各位领导、同志们:
根据会议安排,我就林长制工作进展及相关配套制度有关情况向大会汇报。
一、前段工作开展情况
中央《意见》、省委《实施意见》出台后,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就林长制工作作出指示批示。志仁书记先后主持召开全市全面推进林长制工作部署会和市委常委会,要求从发挥我市独特生态优势的实践角度,深刻认识全面推行林长制的重大意义,切实把各项工作抓紧、抓实抓到位。巨培代市长主持召开政府常务会,再次组织学习了全省推进林长制工作动员会议精神,并对我市推进林长制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五一副市长多次组织专题研究和召开全市林长制推进工作调度会、实施方案征求意见会,审改有关方案文件,为林长制全面推行把关定向,在市领导的高度重视下,我市市县两级全部按照省里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了林长制各项工作,市县两级全部由党委书记担任林长,政府负责人担任第一副林长。目前我市共设立市级林长4人,县级林长150人,乡村级巡护网格“一长四员”设立工作进入扫尾阶段,林长制组织体系和责任体系基本建立。
二、林长制八项配套制度
(
为落实方案的要求,安排部署重点工作,规范市级林长会议,强化林长责任落实,协调解决林长制工作有关问题,提高信息资源利用效率和林长制工作透明度,督促各级林长履职尽责,提高林长制工作成效,压实县市区党委政府领导保护发展森林草原资源目标责任,促进我市林长制工作落实落地,市林长办组织起草了《郴州市市级林长令制度》等八项配套制度。
(二)主要内容
包括《郴州市市级林长令制度》《郴州市市级林长会议制度》《郴州市林长巡林制度》《郴州市林长制部门协作制度》《郴州市林长制信息公开制度》《郴州市林长制工作市级督查制度》《郴州市林长制工作通报制度》《郴州市林长制工作考核制度》等八项制度。
1、《郴州市市级林长令制度》主要规范林长令的内容,和发布林长令的程序,各级林长及成员单位贯彻落实林长令情况纳入林长制督查计划。
2、《郴州市市级林长会议制度》主要对市级林长会议和市级副林长会议的召集人、参加人员、职责、召开程序和议定事项的落实进行规定。市林长制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对市级林长会议研究决定事项执行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并严格考核评估后书面报告市级林长。
3、《郴州市林长巡林制度》主要对各级林长巡林内容、范围、频次及责任等进行规范。
4、《郴州市林长制部门协作制度》主要对市级部门协作的主要内容、工作职责和协作机制等进行了规定,旨在加强市级林长制协作单位间信息沟通、联系会商、协调服务、督查问效,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运行高效的林长制部门协作机制。市级林长制成员单位包括16个单位和部门。
5、《郴州市林长制信息公开制度》主要明确林长制信息公开的内容、方式、程序和工作要求。信息公开情况纳入林长制工作考核内容。
6、《郴州市林长制工作市级督查制度》主要规定林长制市级督查的主体与对象、内容、方式、程序和结果应用。督查对象为全市各级林长、林长制工作办公室和林长制成员单位。市级林长督查根据全省督查检查考核计划安排,督查结果纳入林长制工作考核内容。
7、《郴州市林长制工作通报制度》主要是规定了林长制工作的通报内容、方式、频次和程序。
8、《郴州市林长制工作考核制度》对林长制工作考核的对象、内容、原则、时间与程序、等次和结果应用进行规定。考核对象为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各县市区林长和第一副林长及市级林长制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省级林长制保护发展考核指标为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草原综合植被盖度、湿地保护率四项,为充分发挥林长制考核指挥棒、风向标的作用,我市在上述四项指标的基础上,增设了森林火灾受害率、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等两项保护发展指标考核,具体考核重点工作为生态保护修复,监督执法体系和基层基础建设,支撑保障政策,涉林草重大案件、重大火灾、重大有害生物灾害发生处置,督查检查问题整改等5类任务。考核结果纳入县市区年度重点工作绩效评估范畴,考核结果由市林长办按程序报市林长审定后予以通报。 今年主要是考核林长制工作推进情况。
以上林长制八项配套制度已经征求各成员单位意见。
三、下步工作建议
各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要按照“生态优先、保护为主,绿色发展、生态惠民”的总要求,全面落实林长制工作任务,要充分发挥林长办职能,统筹开展林长制工作,突出抓好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林草资源监管、国土绿化、生物多样性保护、林业防灾减灾、林业产业发展、林业改革创新等重点工作,特别是针对国家森林督查下发的疑似变化图斑、“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工作下发的问题(线索),各县市区必须在省里规定的时限内认真抓好核查和整改销号工作。
第三篇: 20_年乡镇林长制自查报告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视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建设的系列部署,统筹山水林田湖一体化治理,以严格资源保护、提升资源质量为目标,探索建立林长制,加快构建“省级统筹、市县组织、乡镇运行、村组落实”的森林资源管理新机制。
(一)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聚焦生态资源保护和修复,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坚持只能增绿、不能减绿的路径和方法。
(二)坚持党政同责、分级负责。建立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林业资源保护发展网格化责任体系,实行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负专责,其他领导分区负责,部门及有关单位领导各负其责,层层压实责任。
(三)坚持因地制宜、精准施策。充分尊重自然和科学规律,从实际出发,分类指导、对症开方,因地制宜、因情施策,科学经营、规范管理。运用辩证思维,建立长期管用的政策制度体系。
四、坚持全面客观、实事求是。用最严格的监督检查全面如实评价林长制推行工作,科学总结、探索路径、补齐短板,探索成功经验做法。
(一)探索确立科学合理的保护发展目标体系。通过建立林长制,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运行高效的森林资源管护体系,探索科学的推进路径和实现方法,确保森林、林地保有量不减少,确保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稳步增长,确保防范森林火灾、防治林业有害生物目标任务落实,促进林业资源节约集约科学合理利用。同时,充分发挥好森林的水源涵养、防风固沙作用,深入推进土地沙化防治,为黑土地保田增产提供保障。
(二)探索建立健全系统完备的保护发展制度体系。围绕加强生态保护红线、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沙化土地综合治理等制度建设,结合试点林长制相关工作制度,全面梳理、修改完善、查缺补漏,探索形成系统完备的保护发展制度体系。
(三)探索落实监管有效的保护发展责任体系。围绕落实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对森林资源的保护、利用、修复、更新进行监督检查,以建立林长制为抓手,强化各级领导责任意识,明确承担部门职责和责任人,不断增强制度措施的可操作性和实效性,确保林长制顺利实施,取得实效。
(一)建立林长制组织体系
1.分级设立林长。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安排和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构建镇、村两级林长制组织体系。我镇林长由镇党委书记和镇长共同担任,副林长由镇政府主管林业副书记担任;林长制成员及包保区域由镇相关负责人担任;林长成员部门由相关职能部门组成;村级林长由村党支部书记及村主任担任;村以下设置若干管护网格长,各村网格长由各村护林员担任。
镇林长、副林长职责:负责组织本级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完成本级资源保护责任目标;组织群众护林,组织建立资源保护源头治理网格化巡护模式,配备专职网格长,指导、监督林长制办公室完成日常工作和村级林长履职情况,组织落实会议、巡查等制度,协调配置“一林一警”,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破坏林业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
村级林长职责:负责做好网格长的推荐,组织开展网格化巡护和一线普法宣传;维护林长信息公示标识;参加乡镇级林长组织的会议,落实巡查要求;协助承包经营人解决实际问题等工作。
网格长职责:负责对管辖区域内林业资源的日常巡护,记录好责任区巡护手册,及时发现、制止毁林开垦、盗砍滥伐、森林防火期野外用火、猎捕野生动物等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并向上级报告。
镇级林长和副林长为我镇第一责任人,村级林长为主要责任人。村级林长要对镇级林长负责,镇级林长对村级林长负有指导、监督、考核责任。
2.设立林长制办公室。为强化组织领导,便于工作开展,林长制贯彻实施过程中各成员部门按照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共同治林的原则完成好职责工作,设专门的林长制办公室,为本级林长的办事机构,负责林长制日常事务和组织协调、拟订相关制度、组织实施考核、建立保存档案等工作,向林长报告全镇资源保护发展情况,镇级林长制办公室主任由镇林业服务站负责人兼任。
3、设立林长会议。林长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落实上级部署的任务,研究解决林长制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
(二)执行林长制管理制度和工作制度
镇级林长、副林长负责对全镇村级林长及林长成员部门,林长制相关责任人员在林长制工作中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要严格按县制定的七项制度执行林长制相关工作:1.档案登记制度、2.信息公示制度、3.巡林制度、4.信息通报制度、5.警示督办制度、6.会议制度、7.工作考核制度,镇林长制办公室在镇级林长的领导和指导下对各部门人员执行制度情况进行督导考核,发现推诿、不作为、慢作为的一律严肃处理。
(三)强化配套措施和公众监督机制
1.配备“一林一警”。镇派出所与林长制责任体系全面衔接,派出所会同镇林长制办公室划分民警执法责任区;民警执法责任区由派出所确定。民警执法责任区配备对应的责任公安民警,“一林一警”配备警员名单由镇、村和派出所共同备案并上报县林长制办公室。名单实行动态调整,如有变动由派出所及时通知备案。
2.因地制宜,按照“一林一策”的原则灵活制定推进措施。镇人民政府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分解至各村后,各村要统筹兼顾将任务按照本区域实际,科学制定各项林业发展规划,谋划好林业产业发展。
3.主动接受监督。设立群众监督岗或成立公益组织等参与林长制实践,强化林长履职日常监督。
4.规范经常性工作。梳理镇、村级林长、网格长等岗位,按要求定期分时段梳理归类岗位时段工作任务,按照《林长经常性工作履职手册》要求履职尽责。
5.抓好层级落实。对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进行责任分解,确定村目标责任,压实林长主体责任,确保任务目标明确。
6.运用科技手段。配合县林业部门将林长制与“一张图”相结合,与数字化巡护相结合,与林业资源动态遥感监测相结合,探索建立镇级林长制平台系统,提高林长制现代化水平,在图斑变化、环保督察等涉林保护方面发挥各级林长职能作用。
7.拓宽群众参与渠道。建立微信群、公众号等途径引导全社会关注,鼓励支持社会团体、学校、群众家庭等认建认养“责任林”“家庭林”“纪念树”等公益活动,提高林业资源管护社会化参与程度。
(一)准备阶段(20_年10月12日-20_年11月5日)
由镇林业服务站牵头,按照县委、县政府的文件精神落实好调研工作,摸清各村实际情况,科学拟订我镇林长制实施方案和组织架构并征求各相关部门意见,报请镇党委、镇政府审阅通过,完成方案制定和组织架构建立。
(二)实施阶段(20_年11月6日-20_年5月1日)
(1)20_年11月5日前召开镇林长制工作启动大会,正式启动林长制工作。
(2)20_年11月6日前各林长制成员完成和包保村的对接,共同研讨推进措施。
(3)20_年11月15日前将我镇制定的方案、组织架构、正式文件及会议相关资料报县林长制办公室备案,各村按照镇林长制方案做好林长制启动各项工作,镇林长制办公室启动林长制建档工作。
(4)20_年12月15日前将镇人民政府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分解至各村,村级林长因地制宜按照一林一策原则对本村林业资源进行产业发展规划。
(5)20_年12月31日前镇林长制办公室指导各村完成同公安机关的对接,划分民警责任区,落实“一林一警”并登记备案。
(6)20_年2月28日前镇林长制办公室完成林长制基础档案建立工作,登记林长责任区域及职责,各种相关文件资料归类存档,并报县林长制办公室备案。设立林长信息公示牌。
(7)20_年5月1日前镇级林长组织群众家庭和学校、社会团体认养“家庭林”、“纪念树”,镇级林长组织开展义务植树,认建“责任林”。
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可根据实际情况提前完成任务。
(三)检查验收阶段(20_年11月30日-20_年5月1日)20_年11月开始,镇林长制办公室将对各村林长的任务完成情况陆续展开检查,检查前将进行工作提示。检查结束后,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把检查结果进行全镇通报,对落实工作不力的,将由林长或副林长对责任人员进行约谈。各村林长每季度向镇林长制办公室报告季度工作进展情况,由镇林长制办公室进行汇总上报县林长制办公室,20_年4月10日形成林长制工作总结报告报县林长制办公室。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级林长是林长制的主要责任主体,要提高站位、亲自部署,抓紧制定工作方案,成立组织、落实措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通力协作,共同推进林长制试点工作顺利实施。
(二)加大资金投入。将林长制工作经费纳入镇级政府预算,加大林业建设资金投入,完善公共财政支持生态保护与修复的政策措施,吸引社会资本、金融资本投入林业生态建设,为林业可持续发展提供资金保障。
(三)严格督查考核。加强对林长制工作的常态化督导检查,适时通报责任落实和工作进展情况,落实奖惩机制,并将林长制工作纳入全方位考核评价体系,对工作突出的予以表彰奖励,对落实不利、进展迟缓的通报批评,涉嫌违法违纪的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村及相关单位要在责任区域、领域加大宣传力度,强化舆论引导,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林长制工作的浓厚氛围,引导全社会关注、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形成强大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