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使用范围很广。按照上级部署或工作计划,每完成一项任务,一般都要向上级写报告,反映工作中的基本情况、工作中取得的经验教训、存在的问题以及今后工作设想。精心为大家整理了调研报告:全市政法队伍作风建设调研报告,希望对你有帮助。
调研报告:全市政法队伍作风建设调研报告
加强政法队伍作风建设是深化平安昆山、法治昆山建设和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迫切需要,是争创文明机关、加强机关作风效能的重要抓手。近年来,全市政法机关紧紧围绕更高水平推进现代化建设这条主线,以“法治建设、平安建设、队伍建设”为重点,形成了“抢抓机遇、真抓实干、干事创业、创先争优”的优良作风。
一是抢抓机遇。增强危机意识,准确把握新时期新形势下政法工作的社会定位,围绕为党的十八大创造良好社会环境,狠抓社会管理创新工程落实,集中开展“四项排查”,为昆山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打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及和谐的社会环境,在服务保障发展中实现自身更好更快发展。
二是真抓实干。增强责任意识,以建设“三宽四有”政法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队伍为目标,带头执行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领导干部深入基层服务群众长效机制,带着服务为民的浓厚感情干工作,扑下身子,深入基层,说实话、出实招、办实事,把每一项政法工作做实、做细、落到实处。
三是干事创业。增强发展意识,将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二者统一起来,以队伍建设推动业务工作,以业务工作提升队伍建设,实实在在推出服务发展的新举措和惠民便民的新办法,以有作为谋地位,不断开创政法工作新局面。
四是创优争先。增强品位意识,坚持“单项工作争第一、整体工作创一流”的思路,高起点定位、高标准规划、高效率运作,实现政法、综治、维稳等各项工作争先晋位。
坚持从严治警,坚决反对执法不公、司法腐败,是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队伍提出的明确要求。今年以来,中央、省、市就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相继出台了明确的规定,这些都对新时期政法队伍作风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因此,作风建设是今年政法队伍建设的一项重点工作,我们年初就制定了调研计划,并在6、7月深入全市9家基层政法单位开展了调研。从调研走访的情况来看,我市政法队伍的主流是好的,政法各项工作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群众和社会各界的评价也在不断提升。但是仍存在着一些不足和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1.思想政治建设弱化。长期以来,我市政法机关一直将政法干警的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队伍建设的首位来抓,但从这次调研的情况来看,有些政法机关领导班子对思想政治作风的重视程度不够,缺乏卓有实效的教育方法,与业务工作结合不够紧密、方式方法不够灵活;有些基层政法单位以日常业务工作重为借口,对政治理论学习重视不够,存在重业务轻学习的现象,有些干警学习不够刻苦,学风不浓,由此出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比如少数政法干警缺乏公正执法、执法为民的意识,存在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的现象;个别政法干警执法意识淡化,以权谋私,损害了政法干警在人民心目中的形象。
2.敬业精神淡化。部分干警事业心、进取心和积极服务发展的信心不足,得过且过,牢骚满腹,表现在工作上就是消极懈怠、无所作为,少了勇于创新、奋发有为的锐气,满足于不求有功、但求无过。这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原因:一是政法干警的工作和心理压力较大。昆山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日趋繁重的政法工作任务与严重短缺的编制人员之间的矛盾较为突出。因人员少,干警长期超负荷工作,同时缺乏相配套的保障激励机制,再加上思想政治教育的缺位,部分干警出现了疲于应付,甚至懈怠的工作情绪;二是对年轻干警缺乏有针对性的职业精神的培育。目前,80后、90后年轻干警的数量增多,这些年轻人因其特定的家庭环境和生活经历,自我意识较强,奉献、责任意识相对薄弱,政法各部门也缺乏对这一群体行之有效的管理举措;三是政法队伍进出体制不顺畅。政法队伍存在进口不活,出口不畅,进人难、留住人才更难的问题。政法各部门横向交流和流动机制不健全,干部竞争上岗、轮岗、轮训、交流制度未有效落实,影响了干警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难以激发队伍的活力。
3.服务意识不足。一是领导工作作风不实。有的领导工作方法简单、工作部署多,组织实施少,会上讲得多,会后检查过问少;有的领导不注重深入调查研究,浮在面上多,应付会议多,深入基层少,对当前影响社会稳定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了解不多,解决实际问题缺乏方法。二是少数干警服务意识不强。有的工作方法简单粗暴,不善于做过细的群众思想工作,存在“冷、硬、横、推”和“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现象;三是执法为民思想发生了偏离。一些基层单位和少数政法干警的出现了“重实体、轻程序,重管理、轻服务,重收费、轻监管,重裁决、轻调解,重处罚、轻教育,重办案法律效果、轻办案社会效果”的现象。
针对政法队伍作风建设存在的问题,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求,认真贯彻“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要求,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大力加强政法队伍作风建设,我们认为,当前要做好“六抓六增强”:
1.抓领导班子建设,增强标杆意识。只有一流的班子,才能带出一流的队伍,要以班子作风的提升带动全市政法干部队伍作风的提升,努力建设“三宽四有”政法领带班子和领导干部队伍。要树立竞争择优的观念,倡导开拓创新的理论武装,加强党性锻炼,推进学习型领导班子建设;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各项规定,完善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高度关注基层政法队伍建设,从政治上关心、工作上爱护、生活上体恤民警,要根据干警队伍特点,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提升作风建设的工作举措。
2.抓思想政治工作,增强宗旨意识。坚持把经常性思想政治工作的生命力融入到政法工作的全过程。一是要把领导干部的示范作用体现在最前沿。身处第一线的基层政法领导干部要切实叫响“跟我干”、“向我看”的口号,做到平时工作干在前,困难面前站在前,危险时刻冲在前,时时刻刻影响干警、引领队伍。二是要把各级党组织的保障作用发挥在第一线。切实发挥“一个支部一盏灯,一名党员一面旗”的作用,不断提升干警队伍凝聚力和战斗力。三是要把先进典型的辐射作用展示在最基层。要坚持把典型选树纳入到日常工作的全过程,坚持边培养、边总结、边推广,切实发挥典型的辐射带动作用,营造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
3.抓从严治警,增强管理意识。围绕提升执法司法公信力,加强对政法队伍的管理监督。一是要健全和完善监督制约机制。积极整合社会各方和系统内部纪检、督察、监察的力量,不断完善监督管理的各项工作制度,并实行督察经常化,不定期地组织开展行风评议活动,同时要大力推行政务公开制度,不断增强政法工作的透明度;二是要大力加强纪律作风建设。要把纪律作风整顿和教育制度化,从开展思想教育入手,加强对干警遵纪守法教育,善于发现和处理队伍建设中的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警示教育,对违纪违规行为严格依法及时处理以警示他人,确保政法队伍的纯洁性。
4.抓人事制度改革,增强队伍活力。要让政法队伍充满活力,就必须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打破论资排辈传统模式,建立科学有效的用人机制;要不断健全完善考核激励机制,使干警在考核的舞台上展现自我的能力和才华;要给予干警追求进步的平台,建立健全公平、公正、公开的选人用人机制,使干警心里有想头,干活有劲头,前途有奔头;要探索竞争上岗、末位淘汰、轮岗交流的干部管理机制,让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让干部得到多岗位锻炼,提高综合素质。
5.抓群众能力提升,增强服务意识。把“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作为政法工作的生命线,深化和拓展领导干部下基层“三解三促”和大接访,继续做好选派优秀干部到基层挂职锻炼工作,健全完善干部联系基层等制度,广泛听取人民群众对综治、法治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提高公共安全感和法治建设满意度;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把懂群众心理、懂群众语言、懂沟通技巧,会化解矛盾、会调处纠纷、会主动服务等作为基本功练实练好。
6.抓业务能力提升,增强争先意识。视发展为己任,牢固树立争先进位意识,努力提升政法干警的群众工作、公正执法、舆论导控、信息化运用、拒腐防变和应急处置能力。一是创新工作思路。切实把政法工作放在昆山经济社会大局中去谋划,善于把握政法工作的特点和规律,不断研究新情况,推出新举措,谋划新发展,不断增强政法工作创新活力。二是创新方法模式。全面梳理近年来政法工作的经验和做法,认真总结归纳,指导工作实践。广泛学习借鉴其他地区的先进经验和做法,为我所用,不断丰富完善自我。三是创新工作亮点。紧扣平安建设、法治建设、队伍建设三大工作重点,加大亮点培育力度,努力建设一批在全市、全省乃至全国都有一定影响力的亮点品牌和创新典型。
调研报告:全市政法队伍作风建设调研报告
“政法机关要按照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政法队伍。要加强纪律教育,健全纪律执行机制,以铁的纪律带出一支铁的政法队伍。要以最坚决的意志、最坚决的行动扫除政法领域的腐败现象,坚决清除害群之马。”今年1月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对政法队伍建设提出明确要求。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是政法队伍建设的本质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政法委和中央政法机关多次下发文件,从铁规禁令、正风肃纪到坚定信念、鼓励担当,从加强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到以公开倒逼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政法系统打出一组提升队伍能力、强化干警素质的“组合拳”。现将调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目前局机关在职共有人员XX人(核定中央政法专项编制X人,实有XX人,其中X人为工勤人员,X人已退二线,核定事业编制X个,实有事业编制X人),其中局长X人,副局长X人(X1人),主任科员X人,纪检组长X人,副主任科员X人,退居二线副局长X人;一般工作人员XX人。具有法律本科学历的XX人,具有法律专科学历的X人,具有其它专科学历的X人,具在中专以下学历的X人;其中具有律师资格的X人,具有公证员资格的X人,具有法律援助资格的X人。
二、司法行政队伍建设主要做法
(一)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一是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通过学习贯彻xxx精神,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和科学发展观,增强做好我区司法行政工作的坚定性和敏锐性。同时我局结合全区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和学习型社会的要求,加强学习型机关建设,继续巩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实际成果;坚持以人为本,进一步强化机关自身建设,全面提升全区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工作者的综合素质,把全区的司法行政法队伍建设成了一支团结协作、富有战斗力的坚强团队。二是把“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的理念贯穿于司法行政工作全过程,坚决贯彻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的工作部署,增强服务大局的意识。三是争创“五型”机关,做“五型”的班子,即:学习型、创新型、竞争型、服务型、实干型。要求班子成员加强调查研究,坚持每周五下午集中学习制度,提高自身素养和理论水平。
(二)加强业务建设。一是加强学习。为尽快进入新的角色,适应新的岗位,要求班子成员不断加强业务学习,加强对新法律知识的学习,与时俱进,以适应新体制下司法行政工作发展的需要。二是体现在工作创新上。我们结合形势任务和本职工作的要求,在队伍建设上开展“二个一”活动,即每个工作人员要备一堂法律课、钻研一个行政执法部门的甄选法律知识。努力使每一名工作人员成为具备法律知识、协调能力、综合分析、创新能力较强的复合型人才。三是加强新媒体时代与民沟通能力。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政法机关坚持一手抓法定职责履行、一手抓新媒体时代社会沟通能力提升,主动适应媒体格局的深刻调整和舆论生态的重大变化,紧密结合深入推进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实际推进政法微博建设,利用新媒体以公开提高公信,成为政法系统强化自身建设的又一着力点。基于此,我局多次派干警参加网络知识业务的学习,并开通了新华区司法局行政网,专人负责。
(三)加强作风建设。班子的作风建设直接影响到局机关的形象。局班子领导多次走访社区和村,征求基层领导意见和建议,发放征求意见表,真心实意地征求各级领导和全区广大人民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意见,以便于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营造更好的发展环境。此外,还注重党风廉政建设,围绕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进一步增强系统党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廉洁从政的意识,完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认真开展风险点自查和防范工作,进一步完善了对司法行政系统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管理监督工作机制。真正落实“三重一大”(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的使用)要求,在思想作风上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发扬求真务实的作风,树立权为民谋的宗旨。
三、解决问题的主要思路
关于如何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集中解决突出存在的问题,全面提高队伍素质,把司法行政队伍建设成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队伍,更好地担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我局决定主要抓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加强政治思想教育。坚持政治建警,保持思想教育的经常性、系统性、针对性和有效性是强化队伍建设的根本。要针对干部队伍的思想现状和所面临的形势与任务,有效发挥思想政治工作疏导人、凝聚人、激励人的作用,充分调动干警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政治思想工作的新思路和新方法。
(二)加强业务素质培训。教育培训是提高政法队伍素质的重要环节,要深化学习型机关创建活动,把法律知识、法律业务技能和科学文化知识培训有机结合起来,培育一支知识复合型的干警队伍。
(三)加强组织制度管理。一是健全奖勤罚懒、奖优罚劣的竞争激励机制和监督机制,规范工作行为和工作程序;二是进一步健全规章制度,形成常态化的监督检查机制。在本单位现有规章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及监督检查方法,形成自觉遵守与监督检查的强大合力,形成自觉的制度约束意识,提高自身的政治素养。
(四)加强领导班子建设。这是队伍建设的关键环节,只有领导干部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在各个方面发挥模范作用,才能带出好队伍,取得好业绩。一要摆正位置,在业务上以市局为主,将市局的工作要求,在服务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的过程中得到贯彻执行;二是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研究在新时期如何为政府第一要务服务、如何为本地区的文明建设创造一个良好的投资环境和法制环境,能有所作为。三是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培养领导班子改革创新、锐意进取、有所作为、敢为人先的勇气和时代精神。
四、明年重点抓好的工作
一是继续做好人民调解工作。积极探索公调对接机制,做好人民调解员培训工作。
二是继续深化社区矫正管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社区矫正各项规章制度,努力提高教育矫正质量和效果,做到安其心、稳其身。
三是深入推进依法治区、国学普法宣传工作。以国学普法为载体,继续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法律八进”活动,进一步探索“法律八进”的新形式、新内容。
四是切实做好法律援助与公证工作。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通畅法律援助途径。严格公证处内部管理,严格办证程序。
调研报告:全市政法队伍作风建设调研报告
一、我市政法队伍基本情况
我市现有政法干警8708人,98以上干警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全市法院现有干警1283人,其中行政编制1065人,事业编制218人,研究生学历17人,本科学历701人,党员686人,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42人;全市公安机关共有干警6031人,其中党员3523人,本科以上学历568人,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38人;全市检察机关共有干警621人;司法机关共有干警769人,党员435人,大专以上文化591人。
1、加强班子建设,提升整体素质。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是政法队伍建设的关键环节,是不断提高政法队伍凝聚力和战斗力的重要保证。几年来,全市政法机关狠抓班子建设取得明显成效。一是加强班子的思想政治建设。全市政法机关在领导加强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一个共同特点,就是高度重视理论学习,坚持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头脑,在理论联系实际和指导实践上下功夫,着力在研究解决重大问题上下功夫。市检察院班子在坚持自学政治理论的同时,在学习贯彻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过程中,还组成三个宣讲组分赴基层进行宣讲,有效的推动了学习活动的深入开展。二是加强班子的组织建设。政法机关在选拔班子成员上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坚持德才兼备,选贤任能,选用想干事、会干事、能干成事的人。要严把选人用人关,严格按程序办事,防止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市中级人民法院在为两级法院系统选拔领导干部时坚持德才兼备、优中选优、结构合理和注重实际的原则,突出了选好班长、选好副手、选好后备干部三个方面。使两级法院班子形成了年龄结构科学合理、知识结构博采众长、能力结构优势互补的新型领导班子。三是加强班子的作风建设。政法机关利用民主生活会为载体,认真坚持和实行民主集中制,重大问题集体讨论决定,让班子成员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发挥了班子的整体作用。市公安局班子每年召开多次民主生活会,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增强了党内团结,改进了领导方式和方法,提高了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市检察院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坚持所有大事都由党组讨论,形成了分工不分家,分权不分心的工作氛围。四是加强班子的业务建设。几年来,由于政法机关领导班子成员不断的充实和调整,班子整体业务素质提高的很快,各部门在普遍自学的基础上,结合自身业务特点采取了多种多样的培训方式。市司法局采取有计划的走出去参加省级以上的业务培训的方法,使市县两级司法行政部门的领导参加了省司法厅组织的培训,市局的班子成员都参加了司法部组织的业务培训,提高了班子的整体业务素质。市中级法院先后举办了领导科学培训班,后备干部理论学习班,素质考试等培训教育形式,以培促学,以考促学。并以市委党校、法官学院为培训基地,对班子成员有重点,有选择的培训,切实促进了领导干部业务水平的提高。五是加强班子的廉政建设。政法机关班子成员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班子建设的重中之重。在工作中要求班子成员在行使执法权力上,自觉不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严于律己,以身作则。敢于主持正义,敢于排除干扰,敢于秉公执法,自觉抵制人情风和金钱的诱惑。坚持重大问题集体讨论、集体决策,通过这些措施,有效地防止不廉洁现象发生。市中级法院在廉政建设中采取组织监督、制度监督、群众监督“三位一体”的方法,严肃规定班子成员带头落实禁止公车私用、不得以行政命令干扰审判等规定,使廉政建设落到了实处,树立了良好的领导干部形象。六是加强制度建设。政法机关普遍制定了关于领导工作各项规章和制度,增强原则性,减少随意性,规范决策和领导行为,保证领导班子工作的正常化、制度化。市司法局建立了《党组会议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党组成员学习制度》、《领导班子述职、述廉、考评制度》;市中级人民法院建立了《市中院干部管理办法》、《市中院干部竞争上岗办法》、《关于选拔任用领导干部实际差额推荐考察制度的意见》、《“一票否决”的暂行规定》等制度。
2、端正执法思想,强化为民意识。政法队伍建设,必须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重要地位上,这不仅是解决当前政法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的需要,也是政法机关的地位和作用所决定的。政法机关结合我市的实际,开展思想政治教育,重点在三个方面下了功夫:一是加强了理想信念教育。全市政法机关始终坚持把思想政治教育放在首位,先后开展了学习邓小平理论、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两风建设”活动,检察机关还突出开展了“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主题活动、审判机关突出了开展了以“公正执法树形象”等为主要内容的政治思想教育。全市政法机关紧密联系干警个人实际,把开展思想教育同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结合起来,使广大干警树立远大的理想和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基本解决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这个根本问题。二是搞活了时事政策教育。全市政法机关在队伍中深入开展了党风、党纪和清正廉洁教育,结合对党员的“两会一课”教育和“警示教育活动”,使干警增强了“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的意识和防变拒腐能力,全面提高了干警的政治敏锐性,严格了政治纪律。三是抓好了职业道德教育。针对政法队伍内部存在的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等不健康的现象,全市政法机关防微杜渐,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如:检察机关开展了“集中教育整顿”活动、公安机关开展了“查找问题、争创一流、树立形象”活动,通过这些活动端正了干警执法指导思想,真正的把政法队伍建设成为一支党和人民完全信赖、“靠得住”的队伍。
3、深化教育培训,增强业务能力。一是重视了学历教育。近几年由于业务的需要和对干警水平要求的提高,政法干警非常重视学历教育,各级政法机关更是鼓励干警接受更高层次的学历深造,更新知识结构,实现科技强警。仅市司法行政系统在近两年来就有51人取得大专以上学历。二是狠抓了岗位培训。有针对性地开展业务培训,大幅提升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是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有效途径。全市政法机关认真解决工作与学习的矛盾,有针对性的开展了以提高专业技术水平,拓宽知识面为重点的专业知识和更新知识的培训。检察机关针对岗位特点和实际需要,组织开展了业务知识竞赛和应知应会知识考试;组织模拟法庭、参观优秀示范庭庭审等活动;市中级法院利用新的法律法规实施之机,聘请优秀学者为工作人员进行授课,以保证审判人员的知识储备能得到及时更新;市公安局在全系统内开展的“大练兵”活动,取得了很大社会影响,进一步提高了公安干警的实际能力。市司法局对新录用、调入的干警进行应知应会知识培训,使新上岗人员达到了上岗的基本要求。
4、坚持从严治警,建立长效机制。政法机关的“公信力”直接体现了国家的法制形象。要实现依法治国,提高政法机关的“公信力”,关键是要增强干警的法制观念,真正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并形成了有效机制。首先树立了典型模范。为了激发政法队伍的活力,全市政法机关下大力气了抓典型教育。市中级法院开展了争创人民满意的好法院,好法庭,好法官系列活动,开展了公正执法、司法为民,树立政法干警良好形象活动以及学习先进典型人物活动。市检察院通过树立唐德明、王凤鸣等干警身边的先进人物来激励干警自觉培养崇高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并且政法机关还通过评选“十佳刑警”、“十佳检察官”等活动倡导一种忠于人民、忠于法律、忠于事实、大公无私、廉洁奉公、以身殉法的精神。其次完善内外监督机制。全市政法机关进一步推进了警务、检务、审判公开,如:市检察院聘请了人民监督员、执法执纪监督员、定期通过信息、简报的形式向有关部门报送,全方位地接受监督;市中院聘请了人民陪审员,并不定期的邀请人大代表旁听法庭等。通过这些措施使政法机关增强了执法工作透明度,以公开促进了公正。加大了监督力度,畅通了内外监督渠道,政法干警自觉接受司法机关的内部制约和人大、政协、人民群众以及新闻舆论的广泛监督,切实解决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取信于民。绥棱法院在队伍管理中提出了“以道理管人、以情管人、以制度管人”的三管方针。
二、存在的问题
在肯定我市政法队伍建设取得成绩的同时,调查组也发现和反映出政法队伍建设中的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是以下几个方面:
1、队伍素质还不高。具体表现在:一是执法思想不正。少数干警宗旨意识淡薄、工作方法简单粗暴、公仆意识差,特权思想较重,有的部门对有经济利益的案件争着办,以罚款代管,使办案单位处于一种创收经济效益的状态,损害了部门良好的形象,影响了经济发展环境。二是工作作风不佳。少数干警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裁判不公、徇私枉法、吃拿卡要、办情案、关系案、金钱案、搞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执法不公、不廉,违反程序执法办案办事环节多、工作效率低、服务态度差的问题。三是办案质量不高。部分干警满足于已有的知识水平和办案能力,不思进取,特别是有的办案人员不认真判断案件事实,不认真研究法律规定,主观臆断,往往出现适用法律错误或与法律规定相悖的处理结果;有的同一类型、同一性质的案件其判决结果各异;有的案件开庭走过场,审判员及合议庭缺席开庭,开庭准备工作不充分,审判人员对案情掌握不细不严肃,不按规定举证、质证和认证;据群众反映有的审判人员对当事人态度冷漠、粗暴,不允许当事人辨解,甚至与当事人当庭吵架;有的干警搞刑讯逼供,靠打、逼、吓、暴力取证和询问及口供,有的干警在八小时之外对“五条禁令”的贯彻时紧时松,为了罚款设饵钓鱼,有的干警扣押当事人财产物品不认真登记,个别严重的私自留用。四是律师队伍不够规范,个别律师职业道德差,挑词驾诉,有的律师不是依法办事,案件收费标准不明确,“黑律师”的现象还一定范围内存在。
2、人员流动机制僵化。《法官法》、《检察官法》对法律本科学历的硬性规定和全国统一司法考试规范化程度及报考条件的提高,在促进法、检部门提高队伍素质与工作能力的同时,也给现行的司法体制带来的一定的影响。近几年由于我市法、检部门每年通过司法考试的人员只有几人或没有,而法职人员按规定只能是在法、检部门通过司法考试的人员中任命,从社会招聘人员的机制还没有形成,使得我市法、检部门解决法职人员缺乏的问题困难较大,特别是法院系统有时连组庭人员都不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正常工作的开展。
3、培训工作管理不到位。调查中发现,近几年政法各部门对干警的培训工作有怕重视,也采取了一些可行的措施,但在培训中,对“严格训练、严格要求”的标准坚持得还不够好。培训工作抓的不实,考试不严格,成绩没有作为人员安排使用的重要依据,没有压力,学习不下苦功,参训当休息;培训变成了提高政治福利待遇和获取执法上岗资格的一道程序,没有达到提高素质的目的;的有培训内容不科学、不适用,理论脱离实际,针对性不强,方法单一,没有特色,对实践性、技能性很强的政法工作而言,这样的培训无异于“纸上谈兵”、“闭门造车”。更有甚者,个别受培训对象把培训费用一交,根本不参加培训,到期领证了事,使培训工作变成走过场。
4、对政法机关保障不力。随着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现代化的通讯工具的发达和高科技产品的不断运用,犯罪也呈现出智能化、集团化。与犯罪行为的斗争也往往呈现出一种智能化的较量,政法部门的就显得尤为重要。就我市而言,政法各部门办公经费普遍不足,更新办案工具十分困难。干警的生活福利得不到保障,装备、办公设施陈旧老化,工作运作困难。例如,安达市公安局反映按照国家规定每个干警每年的办案经费2万元,但每年实际到位的不到2千元。
5、内部监督力度还不够。政各政法部门都根据各自的业务特点,普遍制定了相应的规定、纪律、制度、办法等,但在具体落实上,却缺乏广度和深度,没有起到干警之间相互监督,部门之间相互制约的作用。使得目前我市政法机关内部启动监督程序力度不大,特别是错案责任追究工作不尽人意。表现政法机关内部拉不开情面,怕得罪人,处罚力度经常是“高高举起,轻轻放下”。对办理错案的人员进行责任追究,往往只停留在批评、警告或罚几十元钱上,缺少严厉措施起不到警示作用。这种做法,从长远看,会对队伍建设带来负面影响。
三、意见和建议
1、明确职责,下大力气提高队伍素质。一是加强思想政法教育,增强宗旨意识。重点进行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的政治理论教育,用科学的理论和一切先进的文化占领干警的思想阵地,达到政治建警、政治建局(院)。突出抓好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把重点解决干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问题放在教育的'首位。有针对性地进行学法、守法和严格执法教育,增强干警法制观念。使干警能正确对待和处理公与私、名与利的关系,消除特权思想,把“群众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赞成不赞成”作为衡量自己工作的标准。经得起权力、地位、金钱、美色的考验。努力作到铁面无私、执法如山、清正廉洁。
2、依法治警,用法治推动政法队伍建设。《法官法》、《检察官法》、《人民警察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对相关的政法机关及人员的职权、义务、纪律、组织管理和法律责任等都作了明确的规定,是搞好政法队伍建设的法律依据。政法机关必须认真贯彻落实上述有关的法律法规。要严把入口,在人员的录用管理、奖惩等方面整章建制并抓好落实,坚决防止低素质人员进入政法队伍;要放松出口,使无德、无才、无能的人员能及时调整出政法队伍,对基层政法机关自行招用的人员,必须进行清理,对不符合条件的坚决辞退,维护政法机关形象。
3、着力治本,重视对干警教育培训工作的领导。要建立科学的教育培训体系。成立由政法各部门主管领导组成的政法系统教育培训工作领导机构,对各自单位的教育培训工作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政法机关要定期对本单位培训工作进行检查和总结,并纳入目标管理考核范围,每年年底将本单位的教育培训执行情况和下一年计划上报到领导机关。开展形式多样的在职培训活动,加强在岗学习,重点加强对执法干警的岗位业务培训,强化岗位技能,更新干警知识结构,努力使学历转化为能力,知识转化为素质,文凭转化为水平,不断提高业务培训的质量。要把培训结果与干警的升迁挂勾,做为干警使用的重要依据,真正使培训工作起到内强素质的作用,切实培养出更多的技术硬、本领强、守纪律、讲奉献的警官、检察官和法官。
4、从优侍警,加强对政法机关的保障力度。市政府要增加对政法机关的经费投入。一是要保证工资按时足额发放。按照“从优待警”的原则,切实加强对工资资金的管理,想方设法筹集资金,优先保证政法机关编制内人员基本工资和各项补贴的及时发放,让干警解除后顾之忧,全身心地投入工作。二是要加大对办案经费的保障力度。办案是执法机关一项基本职能,要逐步增加对办案经费的投入,对大、要案经费要实行专项报批、专项安排。避免出现让办案人员垫支办案经费的现象。三是要大力支持政法机关业务建设。通讯、交通工具和基础设施是政法机关履行职能必需的物质条件,其质量的高低直接影响着办案的效率和质量。要安排资金逐步改善政法机关的装备条件。要结合实际情况,统筹规划、分步实施,逐步提高政法机关的装备水平。
5、从严治警,加大政法机关内部监督力度。政法各部门要切实从适应现代社会发展要求出发不断强化自身管理。要建立健全各类工作制度,特别是完善以执法责任制和错案追究制为主要内容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强化内部监督力度,对严重违法违纪的坚决惩处。要消除查办案件与抓业务工作对立起来的错误思想,解决“心太软”和下不了决心等问题,要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思想,对严重损害政法部门形象的害群之马,坚决予以清除,不断净化队伍,努力使违法违纪案件降到最低限度。同时进一步全面落实警务公开、检务公开、公开审判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逐步试行把处罚决定、判决书公布出来,接受人民的监督,切实提高服务的水平和质量。